非贸项下对外付汇政策解读与难点释疑圆满成功

非贸项下的对外付汇的政策解读与难点释疑

Financeren合伙人  Evra Hong

 

1、关于如何区分源泉扣缴与指定扣缴:“源泉扣缴是指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0%征收。指定扣缴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进行核定征收。在源泉扣缴实务中需要注意到期应付未付、外币折算、税款承担等细节。”

 

2、关于非贸付汇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3、关于非贸付汇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就非居民企业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各类型收入的收入来源地的判断依据,同时罗列了免于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相关事项。

 

4、关于技术服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属于劳务所得的范畴,在税收协定中的表述为“营业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收协定中的普遍条款,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或者虽然境外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服务但不构成常设机构的,则中国税务局可能会失去所得税的征税权。在税收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一语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任何计算机软件,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也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Evra通过案例分享,对技术服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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